空架向前后折叠后高度仅 200–300 mm,可直接套叠码放,返程运输与仓库闲时占用大幅下降。
立柱顶部配堆垛导向脚(定位碗),堆到 3–4 层仍能自动对位,叉车作业不易错位倾覆。
外形尺寸、立柱高度、层板位置均按货物与托盘规格定制,避免通用尺寸造成的空间浪费与货物晃动。
可选固定地脚(稳定)、脚轮(车间内移动)或底部叉车孔(整架搬运),适应不同周转路径。
底架与立柱连接处做加筋处理,单层承载 500 kg–2 t,重载型可做加强设计。
全钢结构,无木材检疫问题,出口随货无需熏蒸,符合 ISPM-15 豁免要求。
| 单层承载 | 500 kg – 2 t(可加强) |
|---|---|
| 外形尺寸 | 按货物定制,常规 1,200×1,000 / 1,500×1,200 mm 等 |
| 堆垛层数 | 3 – 4 层(含空架堆垛) |
| 立柱型材 | 方管 50×50 / 60×60 / 80×80 mm |
| 底架型材 | 方管 / 角钢 / 冷弯型钢 |
| 折叠后高度 | 约 200 – 300 mm |
| 顶框 | 配钢层板 / 木板 / 敞开式 |
| 底部形式 | 固定地脚 / 脚轮 / 叉车孔 |
| 表面处理 | 抛丸除锈 + 静电粉末喷涂,≥ 60 μm |
| 堆垛堆高 | ≤ 4 层(按满载与场地条件核定) |
以上为常规规格,可按仓库尺寸、货物重量与作业方式调整;具体以确认图纸为准。
空架折叠后高度约 200–300 mm,套叠码放的体积约为展开状态的 25–30%,返程运输与闲时仓储可省下约 70% 的空间与运费。
常规堆 3–4 层。堆高取决于单架承载、货物重量与地面条件,满载重货建议 3 层并核对地面承压;我们会按实际工况给出堆垛方案。
脚轮有承重上限,配脚轮后一般建议降低单架总重或减少堆垛层数。车间内频繁移动选脚轮,长途运输与重载堆垛建议用固定地脚+叉车孔。
全钢制结构不涉及木质包装检疫,本身可豁免 ISPM-15;若顶框用木板,选用免熏蒸胶合板即可。